杰出校友ღღ◈ღ,音乐舞蹈ღღ◈ღ,电子游戏不朽情缘网址ღღ◈ღ,不朽情缘游戏网站登录ღღ◈ღ,mg不朽情缘ღღ◈ღ。不朽情缘游戏网站ღღ◈ღ。mg不朽情缘ღღ◈ღ,教师培养ღღ◈ღ,ღღ◈ღ。通知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ღღ◈ღ、强化财会监督ღღ◈ღ、严格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等方面ღღ◈ღ,对各类企业2025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和审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ღღ◈ღ。
文件详细列出了编制年报时应予关注的十七项准则实施重点ღღ◈ღ,涵盖长期股权投资ღღ◈ღ、收入确认ღღ◈ღ、金融工具ღღ◈ღ、资产减值等多个关键领域ღღ◈ღ。其中ღღ◈ღ,在“关于收入”部分特别强调ღღ◈ღ,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需根据是否拥有商品控制权来判断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ღღ◈ღ,并相应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确认收入ღღ◈ღ。通知明确指出ღღ◈ღ,贸易ღღ◈ღ、百货ღღ◈ღ、电商ღღ◈ღ、充电ღღ◈ღ、来料加工ღღ◈ღ、广告营销ღღ◈ღ、互联网平台等行业应对此予以特别关注ღღ◈ღ,不得在不符合总额法确认条件的情况下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ღღ◈ღ,进一步规范了相关行业的收入确认行为ღღ◈ღ,旨在提升会计信息质量ღღ◈ღ,遏制财务造假ღღ◈ღ。
各省ღღ◈ღ、自治区ღღ◈ღ、直辖市ღღ◈ღ、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ღღ◈ღ、国资委ღღ◈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ღღ◈ღ、国资委ღღ◈ღ,财政部各地监管局ღღ◈ღ、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ღღ◈ღ、中国证监会各监管局ღღ◈ღ,有关企业ღღ◈ღ,有关单位ღღ◈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ღღ◈ღ,《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新会计法等有关要求ღღ◈ღ,强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ღღ◈ღ,坚决打击和遏制财务造假行为不朽情缘官网ღღ◈ღ,加大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环节的管理和指导力度ღღ◈ღ,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ღღ◈ღ,扎实做好2025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等相关工作ღღ◈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ღღ◈ღ:
企业编制年报应当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ღღ◈ღ、企业会计准则解释ღღ◈ღ、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ღღ◈ღ、会计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ღღ◈ღ,不得编制或提供不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信息ღღ◈ღ。在此基础上ღღ◈ღ,需要特别关注长期股权投资ღღ◈ღ,固定资产ღღ◈ღ,无形资产ღღ◈ღ,数据资源ღღ◈ღ,资产减值ღღ◈ღ,或有事项ღღ◈ღ,收入ღღ◈ღ,政府补助ღღ◈ღ,企业合并ღღ◈ღ,租赁ღღ◈ღ,金融工具ღღ◈ღ,标准仓单ღღ◈ღ,保险合同ღღ◈ღ,会计政策ღღ◈ღ、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ღღ◈ღ,合并财务报表ღღ◈ღ,关联方及其交易ღღ◈ღ,财务报表编制等领域的下列重点ღღ◈ღ:
企业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重大影响时ღღ◈ღ,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ღღ◈ღ,对其是否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作出恰当的判断ღღ◈ღ。企业不得仅以撤回或委派董事ღღ◈ღ、委派监事ღღ◈ღ、增加或减少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份等个别事实为由ღღ◈ღ,随意变更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ღღ◈ღ,不当地将本应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金融资产核算ღღ◈ღ,或将本应作为金融资产核算的权益性投资划分为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ღღ◈ღ。
企业应当将符合固定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的资产及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ღღ◈ღ,不得以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为由不将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及时转为固定资产ღღ◈ღ。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ღღ◈ღ,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ღღ◈ღ,并计提折旧ღღ◈ღ;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ღღ◈ღ,但无需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ღღ◈ღ。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ღღ◈ღ、预计净残值和使用寿命ღღ◈ღ。
企业应当准确归集研发支出ღღ◈ღ,正确区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原神凝光肉身待客不朽情缘官网ღღ◈ღ,恰当判断开发阶段有关支出的资本化时点ღღ◈ღ。企业不得将非研发性质的支出(如行政管理部门人员工资等)计入研发费用ღღ◈ღ,也不得随意调节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开始或结束时点ღღ◈ღ,特别是不得在技术方案未通过可行性验证的情况下ღღ◈ღ,即认定已满足“技术上具有可行性”的资本化条件ღღ◈ღ,将本应费用化的研发支出予以资本化ღღ◈ღ。
企业内部开发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在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ღღ◈ღ,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ღღ◈ღ。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ღღ◈ღ、无形资产研究开发支出的资本化条件等规定以及《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ღღ◈ღ,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相关实施问答等要求ღღ◈ღ,结合企业数据资源的实际情况和业务实质ღღ◈ღ,进行数据资源会计处理ღღ◈ღ。企业不得将不符合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的数据资源确认为资产ღღ◈ღ。在暂行规定施行前已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ღღ◈ღ,即不得将前期已经费用化的数据资源重新资本化ღღ◈ღ。企业应当以成本计量内部形成或外购的数据资源ღღ◈ღ,并加强数据资源相关成本管理ღღ◈ღ,夯实数据资源成本核算基础ღღ◈ღ,不得将以评估等方式得出的金额直接作为入账和调账的依据ღღ◈ღ。企业对于确认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ღღ◈ღ,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ღღ◈ღ,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ღღ◈ღ。
企业应当强化数据资源信息披露ღღ◈ღ。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数据资源无形资产ღღ◈ღ,企业应当披露其使用寿命的估计情况及摊销方法ღღ◈ღ;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数据资源无形资产ღღ◈ღ,企业应当披露其账面价值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ღღ◈ღ。企业对数据资源进行评估且评估结果对企业具有重要影响的ღღ◈ღ,应当披露评估依据的信息来源ღღ◈ღ,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ღღ◈ღ,评估方法的选择ღღ◈ღ,各重要参数的来源ღღ◈ღ、分析ღღ◈ღ、比较与测算过程等信息ღღ◈ღ。鼓励企业加强对数据资源的应用场景或业务模式ღღ◈ღ、数据产权确定方式等相关信息的披露ღღ◈ღ。
企业应当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且能够取得的内外部等可靠信息ღღ◈ღ,对存货跌价准备ღღ◈ღ、长期资产(如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ღღ◈ღ、固定资产ღღ◈ღ、无形资产ღღ◈ღ、使用权资产ღღ◈ღ、长期股权投资等)减值准备进行判断ღღ◈ღ、估计和会计处理ღღ◈ღ。企业应当合理确定关键参数ღღ◈ღ,正确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或估计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ღღ◈ღ,如实计提减值并充分披露与减值相关的重要信息ღღ◈ღ,特别是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相关的估计信息ღღ◈ღ。企业对于停工项目ღღ◈ღ、闲置资产等的减值情况应予以特别关注ღღ◈ღ,并对是否发生减值作出恰当判断和相应会计处理ღღ◈ღ。
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ღღ◈ღ,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ღღ◈ღ,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ღღ◈ღ。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ღღ◈ღ,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应当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ღღ◈ღ,代表企业基于内部管理目的对商誉进行监控的最低水平ღღ◈ღ,且不应当大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财会〔2006〕3号)ღღ◈ღ、《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所确定的经营分部ღღ◈ღ。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ღღ◈ღ,应当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ღღ◈ღ,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ღღ◈ღ,除非企业因重组等原因改变了其报告结构ღღ◈ღ,从而影响到已分摊商誉的一个或者若干个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构成的ღღ◈ღ,才能按照合理的方法ღღ◈ღ,将商誉重新分摊至受影响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ღღ◈ღ。
在涉及未决诉讼ღღ◈ღ、未决仲裁的情况下ღღ◈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ღღ◈ღ,以下简称或有事项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披露有关预计负债ღღ◈ღ、或有负债等的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ღღ◈ღ,企业无须披露这些信息ღღ◈ღ,但仍应当披露该未决诉讼ღღ◈ღ、未决仲裁的性质以及未披露这些信息的事实和原因ღღ◈ღ,不得以预期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为由不作任何披露ღღ◈ღ。
企业应当正确划分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ღღ◈ღ,合理确定资产负债表中“预计负债”项目的列示金额ღღ◈ღ。对于期限在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形成的预计负债ღღ◈ღ,企业应当将预计未来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以内清偿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形成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流动负债ღღ◈ღ,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ღღ◈ღ,其余计入非流动负债ღღ◈ღ,并在资产负债表中“预计负债”项目列示ღღ◈ღ;如果企业不能合理预计未来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以内清偿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形成的预计负债金额ღღ◈ღ,则全部计入流动负债ღღ◈ღ,在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列示ღღ◈ღ。企业可以依照确定预计负债的历史数据和方法ღღ◈ღ,合理估计预计清偿的金额和时间ღღ◈ღ。
1.可明确区分商品ღღ◈ღ。企业在确定转让商品或服务(以下简称商品)的承诺是否可单独区分时ღღ◈ღ,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进行判断ღღ◈ღ。下列情形通常表明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的其他承诺不可单独区分ღღ◈ღ:企业需提供重大的服务以将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进行整合ღღ◈ღ,形成合同约定的某个或某些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ღღ◈ღ;该商品将对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予以重大修改或定制ღღ◈ღ;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具有高度关联性ღღ◈ღ。
2.时段法和时点法ღღ◈ღ。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ღღ◈ღ,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ღღ◈ღ。企业不得在仅收到客户订单但尚未发货ღღ◈ღ、商品控制权尚未转移的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ღღ◈ღ,也不得在商品控制权已转移给客户的情况下仅以未结算价款为由延迟确认收入ღღ◈ღ。企业应当对收入确认采用时段法还是时点法进行恰当判断ღღ◈ღ,不得随意调整收入确认方法ღღ◈ღ。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ღღ◈ღ,企业应当判断是否能够合理确定合同履约进度ღღ◈ღ,并考虑商品的性质ღღ◈ღ,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中适合的方法确定履约进度ღღ◈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ღღ◈ღ,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ღღ◈ღ,应当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ღღ◈ღ,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ღღ◈ღ。企业不得仅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为由ღღ◈ღ,不确认收入和不结转成本ღღ◈ღ。
3.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ღღ◈ღ。当存在第三方参与企业向客户提供商品时ღღ◈ღ,企业应当结合销售业务模式等相关事实和情况ღღ◈ღ,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ღღ◈ღ,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ღღ◈ღ,相应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确认收入ღღ◈ღ。部分行业如贸易ღღ◈ღ、百货ღღ◈ღ、电商ღღ◈ღ、充电ღღ◈ღ、来料加工ღღ◈ღ、广告营销ღღ◈ღ、互联网平台等应对此予以特别关注ღღ◈ღ,不得在不符合总额法确认条件的情况下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ღღ◈ღ。
4.可变对价ღღ◈ღ。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ღღ◈ღ,企业应当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ღღ◈ღ,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ღღ◈ღ,不得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ღღ◈ღ。
5.授予知识产权许可ღღ◈ღ。企业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的ღღ◈ღ,应当结合具体业务模式ღღ◈ღ,综合分析是否同时满足合同要求或客户能够合理预期企业将从事对该项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原神凝光肉身待客ღღ◈ღ、该活动对客户将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ღღ◈ღ、该活动不会导致向客户转让某项商品三项条件ღღ◈ღ,判断该授予知识产权许可行为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ღღ◈ღ。企业不得仅因授予被许可方在一定期间内使用某知识产权许可即直接判断在授权期间内分期确认收入ღღ◈ღ。
6.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ღღ◈ღ。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ღღ◈ღ,企业应当结合退货率等经验数据对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进行估计ღღ◈ღ,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ღღ◈ღ,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ღღ◈ღ,不得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ღღ◈ღ。
企业应当根据交易或事项的实质对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所归属的类型作出判断ღღ◈ღ,区分收入ღღ◈ღ、政府补助和政府的资本性投入等不同情况ღღ◈ღ,分别进行相应会计处理ღღ◈ღ。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不符合无偿性特征的ღღ◈ღ,不属于政府补助ღღ◈ღ。
企业应当按照经济实质对政府补助是否与日常活动相关进行判断ღღ◈ღ,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不朽情缘官网ღღ◈ღ。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ღღ◈ღ,不得计入营业外收入ღღ◈ღ;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ღღ◈ღ,不得计入其他收益ღღ◈ღ。企业应当合理确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的时点ღღ◈ღ,不得提前或延后ღღ◈ღ。企业在进行政府补助信息披露时ღღ◈ღ,对于政府补助的种类ღღ◈ღ、金额应当按照“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两类汇总信息进行披露ღღ◈ღ。
1.业务的判断ღღ◈ღ。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被购买方主要资产为其持有的联营企业股权时ღღ◈ღ,购买方不得仅因该联营企业本身构成业务即直接认定被购买方构成业务ღღ◈ღ,而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财会〔2006〕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的规定ღღ◈ღ,判断被购买方是否构成业务ღღ◈ღ。
2.或有对价ღღ◈ღ。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因业绩承诺等原因涉及或有对价的ღღ◈ღ,购买方应当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对价的一部分ღღ◈ღ,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ღღ◈ღ。或有对价符合权益工具或金融负债定义的ღღ◈ღ,购买方应当将支付或有对价的义务相应地确认为一项权益或负债ღღ◈ღ;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的ღღ◈ღ,购买方应当将符合合并协议约定条件的ღღ◈ღ、可收回部分已支付合并对价的权利确认为一项资产ღღ◈ღ。
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者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ღღ◈ღ,应当调整企业合并成本ღღ◈ღ,并对原计入合并商誉的金额进行调整ღღ◈ღ。其他情况下发生的或有对价变化或调整ღღ◈ღ,应当区分下列情况进行会计处理ღღ◈ღ:或有对价为权益性质的ღღ◈ღ,不进行会计处理ღღ◈ღ;或有对价为资产或负债性质的ღღ◈ღ,如果构成《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ღღ◈ღ,以下简称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中规范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ღღ◈ღ,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ღღ◈ღ;如果不属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中的金融工具ღღ◈ღ,应当按照或有事项准则或其他准则处理ღღ◈ღ。
企业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ღღ◈ღ,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财会〔2014〕6号)的相关规定合理确定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ღღ◈ღ。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ღღ◈ღ,企业以向被购买方原股东增发自身股份为对价收购被购买方ღღ◈ღ,被购买方原股东承诺被购买方业绩低于承诺水平将根据实际业绩情况返还相应比例股份的ღღ◈ღ,在返还股份数量确定之前ღღ◈ღ,企业应当综合考虑被购买方的预计业绩表现ღღ◈ღ、可能返还的股份比例及股份的公允价值等因素ღღ◈ღ,合理确定或有对价构成的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ღღ◈ღ。
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ღღ◈ღ,以下简称租赁准则)关于租赁识别的规定ღღ◈ღ,在合同开始日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ღღ◈ღ。企业在进行前述评估时ღღ◈ღ,应当根据合同的经济实质ღღ◈ღ,而不应仅以合同的形式作出判断ღღ◈ღ。经评估合同是租赁或者包含租赁的ღღ◈ღ,企业作为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准则的规定恰当确认ღღ◈ღ、计量和列报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ღღ◈ღ。
1.预期信用损失ღღ◈ღ。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相关规定ღღ◈ღ,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ღღ◈ღ、合同资产以及相关贷款承诺ღღ◈ღ、财务担保合同等金融工具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ღღ◈ღ,不得仅因欠款方为关联方或以信用风险较低为由不及时ღღ◈ღ、足额计提减值准备ღღ◈ღ,不得在缺乏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的情况下ღღ◈ღ,不恰当地变更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相关假设或参数ღღ◈ღ。
企业在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时ღღ◈ღ,应当考虑属于合同条款组成部分且企业尚未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确认的信用增级所产生的现金流量ღღ◈ღ。属于合同条款组成部分的信用增级包括未与金融工具载明于同一合同ღღ◈ღ、但实质上与金融工具的合同构成一个整体的信用增级条款ღღ◈ღ。对于为金融工具组合提供的信用增级(如共享赔付上限或免赔额的信用保险等)ღღ◈ღ,在无法获得可靠证据表明相关信用增级条款与该组合中某项金融工具存在对应关系的情况下ღღ◈ღ,相关信用增级不构成该项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组成部分ღღ◈ღ,企业在计量该项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时ღღ◈ღ,不应考虑相关信用增级所产生的现金流量ღღ◈ღ。
2.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ღღ◈ღ。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的相关规定ღღ◈ღ,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原神凝光肉身待客ღღ◈ღ,根据相关合同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合同形式ღღ◈ღ,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ღღ◈ღ,综合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终止确认的条件并分别进行会计处理ღღ◈ღ。
企业在判断背书或贴现的汇票能否终止确认时ღღ◈ღ,应当考虑相关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信用风险ღღ◈ღ、延期付款风险ღღ◈ღ、利率风险等因素ღღ◈ღ。企业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时ღღ◈ღ,应收账款保理合同条款导致受让方实质上享有追索权的ღღ◈ღ,企业不应仅凭相关应收账款的所有权在合同形式上已转移即将其终止确认ღღ◈ღ。商业银行将其保理业务下受让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再保理行ღღ◈ღ,并对所转让的应收账款提供信用风险担保ღღ◈ღ,在应收账款到期日未足额付款时需无条件地向再保理行付清全部应付款项的ღღ◈ღ,商业银行保留了该应收账款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ღღ◈ღ,不应将其终止确认ღღ◈ღ。
3.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ღღ◈ღ。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等相关规定ღღ◈ღ,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ღღ◈ღ,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ღღ◈ღ,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不朽情缘官网ღღ◈ღ。
企业发行的金融工具包含利率跳升ღღ◈ღ、票息递增等条款的ღღ◈ღ,应当结合所处实际环境ღღ◈ღ、市场利率及跳息安排等ღღ◈ღ,综合判断合同约定的封顶利率是否超过同期同行业同类型工具平均的利率水平以及是否构成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间接义务ღღ◈ღ。在确定同期同行业同类型工具时ღღ◈ღ,企业不能简单以金融工具的名称ღღ◈ღ、法律形式为依据ღღ◈ღ,而应结合相关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所反映的经济实质作出判断ღღ◈ღ。如果相关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存在明显差异并进而影响其利率水平ღღ◈ღ,即使名称相近且满足同期同行业等要求ღღ◈ღ,也不宜将其作为判断是否存在间接义务的比较对象ღღ◈ღ。
对于附有或有结算条款的永续债ღღ◈ღ,发行方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ღღ◈ღ、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其他导致该永续债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ღღ◈ღ,应当将其分类为金融负债ღღ◈ღ,除非相关或有结算条款几乎不具有可能性ღღ◈ღ,即相关情形极端罕见ღღ◈ღ、显著异常且几乎不可能发生ღღ◈ღ,或者仅在发行方清算时才需以现金ღღ◈ღ、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其他导致该永续债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ღღ◈ღ。
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ღღ◈ღ,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ღღ◈ღ、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ღღ◈ღ,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ღღ◈ღ,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ღღ◈ღ,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ღღ◈ღ。
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ღღ◈ღ,不应确认销售收入ღღ◈ღ,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ღღ◈ღ;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ღღ◈ღ,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ღღ◈ღ。
对于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ღღ◈ღ,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ღღ◈ღ,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ღღ◈ღ,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ღღ◈ღ。对于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ღღ◈ღ,企业在后续期间不得撤销该选择ღღ◈ღ。
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ღღ◈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ღღ◈ღ、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财会〔2006〕3号)等相关规定ღღ◈ღ,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ღღ◈ღ,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ღღ◈ღ。
1.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的评估ღღ◈ღ。企业在评估保险合同是否为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时ღღ◈ღ,应当考虑反映未来现金流量所有可能结果的情景(但无须识别每一可能的情景)并基于这些情景下概率加权平均的现值而非最好或最坏情景进行评估ღღ◈ღ。企业评估各情景下基础项目公允价值变动ღღ◈ღ、预计应付保单持有人款项以及预计应付保单持有人款项中源于基础项目公允价值变动回报的金额ღღ◈ღ、现值和各情景的概率时ღღ◈ღ,可以基于适时更新的可观察市场变量ღღ◈ღ、可靠的经验数据ღღ◈ღ、类似保险合同或保险行业的相关信息ღღ◈ღ。企业应当至少每年更新上述评估中采用的数据和信息ღღ◈ღ。确有证据表明相关数据和信息的更新预计影响评估结果的ღღ◈ღ,应在相关数据和信息发生变化时更新ღღ◈ღ。
2.主险与附加险的分拆ღღ◈ღ。对于一项同时包含主险和附加险的保险合同ღღ◈ღ,企业应当根据该合同条款的约定和其他事实情况ღღ◈ღ,综合考虑以下条件ღღ◈ღ,以确定合同中的主险与附加险是否应当分拆ღღ◈ღ:
(1)主险与附加险是否可以分开定价和分开销售ღღ◈ღ。如果合同中的主险与附加险可以分开定价和分开销售ღღ◈ღ,则符合此项分拆条件ღღ◈ღ;如果合同中的主险与附加险可以分开定价ღღ◈ღ,但不能分开销售ღღ◈ღ,则仅部分符合此项分拆条件ღღ◈ღ;如果合同中的主险与附加险既不能分开定价ღღ◈ღ,也不能分开销售ღღ◈ღ,则不符合此项分拆条件ღღ◈ღ。
(2)主险与附加险是否同时失效ღღ◈ღ。如果合同中的主险失效不导致附加险失效ღღ◈ღ,附加险失效也不导致主险失效ღღ◈ღ,则符合此项分拆条件ღღ◈ღ;如果合同中的主险失效导致附加险失效ღღ◈ღ、但附加险失效未必导致主险失效ღღ◈ღ,或者合同中的附加险失效导致主险失效ღღ◈ღ、但主险失效未必导致附加险失效ღღ◈ღ,则部分符合此项分拆条件ღღ◈ღ;如果合同中的主险失效导致附加险失效ღღ◈ღ,附加险失效也导致主险失效ღღ◈ღ,则不符合此项分拆条件ღღ◈ღ。
(3)主险与附加险的风险是否相互依赖ღღ◈ღ。如果合同中的主险或附加险不可单独计量ღღ◈ღ,即企业无法在不考虑另一保险成分的情况下计量主险或附加险(如保险合同约定主险与附加险共享保额)ღღ◈ღ,则主险与附加险的风险相互依赖ღღ◈ღ,即不符合此项分拆条件原神凝光肉身待客ღღ◈ღ。
对于同时包含多项主险和(或)附加险的保险合同ღღ◈ღ,企业应当按照上述原则对合同中的每项主险或附加险进行综合判断ღღ◈ღ。企业确定分拆的每项主险或附加险ღღ◈ღ,不应当有不符合以上任一项分拆条件的情况ღღ◈ღ。
企业应当正确区分会计政策变更ღღ◈ღ、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ღღ◈ღ,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ღღ◈ღ。企业既有的会计政策具体应用于新情况ღღ◈ღ,仅运用结果发生变化ღღ◈ღ、而未变更会计政策的ღღ◈ღ,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ღღ◈ღ;因本期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ღღ◈ღ,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ღღ◈ღ。企业在业务模式和合同条款等均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ღღ◈ღ,收入确认方法(如采用时段法还是时点法)也不应发生变化ღღ◈ღ,如果企业改变了收入确认方法ღღ◈ღ,通常表明企业的会计处理可能存在差错ღღ◈ღ,而非会计政策变更ღღ◈ღ。企业判断前期差错是否重要时ღღ◈ღ,应当综合考虑该项差错对差错发现当期及其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影响ღღ◈ღ。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ღღ◈ღ。企业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ღღ◈ღ,按照控制定义的三要素判断企业是否控制被投资方ღღ◈ღ。企业在判断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ღღ◈ღ,应当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ღღ◈ღ,包括自身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以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ღღ◈ღ。企业对控制的评估是持续的ღღ◈ღ,当环境或情况发生变化时ღღ◈ღ,投资方需要评估控制的三项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是否发生了变化ღღ◈ღ,是否影响了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控制的判断ღღ◈ღ。企业不得仅以子公司自愿破产或停业ღღ◈ღ、签订一致行动协议ღღ◈ღ、董事会席位变动ღღ◈ღ、股权比例变动或修改公司章程等个别事实为依据ღღ◈ღ,随意改变合并范围ღღ◈ღ。企业转让持有的被投资方股权需经相关部门进行审批的ღღ◈ღ,应当综合考虑该审批是否为实质性审批以及是否已经获得批准等情况ღღ◈ღ,从而判断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是否已发生变化ღღ◈ღ。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ღღ◈ღ,在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ღღ◈ღ,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ღღ◈ღ,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ღღ◈ღ,资本公积不足以冲减的ღღ◈ღ,调整留存收益ღღ◈ღ。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14〕7号)ღღ◈ღ、财政部发布的财务报表格式等相关规定编制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ღღ◈ღ,披露财务报表附注相关信息ღღ◈ღ。
(一)企业应当严格执行会计准则ღღ◈ღ,加强内部控制ღღ◈ღ,全面提升2025年年报质量ღღ◈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各类企业应当切实履行会计信息质量主体责任ღღ◈ღ,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确认ღღ◈ღ、计量和报告ღღ◈ღ,持之以恒抓好年报编制工作ღღ◈ღ。企业应当保证财务数据真实ღღ◈ღ、准确ღღ◈ღ、完整反映企业财务状况ღღ◈ღ、经营成果ღღ◈ღ,严禁财务造假ღღ◈ღ、突击业绩等行为ღღ◈ღ。
企业应当加强业务真实性核查ღღ◈ღ,对近年来问题多发频发的重点领域ღღ◈ღ,结合本通知要求ღღ◈ღ,加大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审核力度ღღ◈ღ,严禁曲解准则ღღ◈ღ、设计复杂交易以调节利润ღღ◈ღ、虚假转让资产不朽情缘官网ღღ◈ღ、规避监管要求ღღ◈ღ。
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ღღ◈ღ,完善风险评估机制ღღ◈ღ,明确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ღღ◈ღ,科学准确评价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ღღ◈ღ,真实完整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ღღ◈ღ,强化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工作ღღ◈ღ,切实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ღღ◈ღ、防范财务舞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ღღ◈ღ。
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 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通知》(财会〔2023〕30号)的有关要求ღღ◈ღ,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ღღ◈ღ,强化对资金管理ღღ◈ღ、采购销售ღღ◈ღ、关联交易等重点领域ღღ◈ღ,高风险业务以及数字化转型中新型业务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ღღ◈ღ,并披露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不朽情缘官网ღღ◈ღ。
上市公司应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财会监督职能ღღ◈ღ,确保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真实ღღ◈ღ、准确ღღ◈ღ、完整ღღ◈ღ,特别是报告期内或前期被出具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ღღ◈ღ,应当在年报中专项披露导致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的问题成因ღღ◈ღ、整改进展等情况ღღ◈ღ,规范披露与集团财务公司等关联方的交易情况ღღ◈ღ,确保关联交易程序合规ღღ◈ღ、定价公允ღღ◈ღ,杜绝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行为ღღ◈ღ。
(二)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提高审计质量ღღ◈ღ,充分发挥审计鉴证作用ღღ◈ღ。会计师事务所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应当紧抓质量提升主线ღღ◈ღ,守住诚信操守底线ღღ◈ღ,筑牢法律法规红线ღღ◈ღ。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年报审计相关独立性管理ღღ◈ღ,不得为审计客户代编财务报表或从事与鉴证业务存在独立性冲突的非鉴证业务ღღ◈ღ,不得违反《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国务院令第798号)ღღ◈ღ、《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财会〔2024〕29号)等规定ღღ◈ღ,以审计结果或者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作为审计收费条件ღღ◈ღ。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健全年报审计相关质量管理体系ღღ◈ღ,持续提升专业胜任能力ღღ◈ღ,加强业务风险分类管理ღღ◈ღ,提高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水平ღღ◈ღ,强化全流程审计职业怀疑ღღ◈ღ,承接及保持业务时应充分评估客户诚信状况原神凝光肉身待客ღღ◈ღ,加大反舞弊资源投入ღღ◈ღ,结合本通知强调的准则领域ღღ◈ღ,重点关注虚构收入ღღ◈ღ、财务“洗澡”ღღ◈ღ、资金占用ღღ◈ღ、业绩变脸ღღ◈ღ、重大会计差错ღღ◈ღ、大额资金流出ღღ◈ღ、退市风险等问题ღღ◈ღ,及时有效识别企业舞弊造假ღღ◈ღ、利益相关方配合造假ღღ◈ღ、欺诈发行和上市后持续造假等行为ღღ◈ღ。
会计师事务所在年报审计过程中ღღ◈ღ,应当严格执行审计准则要求ღღ◈ღ,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等治理层沟通ღღ◈ღ,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ღღ◈ღ,获取足以支撑审计意见的审计证据ღღ◈ღ,并对企业年报中存在的异常情形保持高度的职业怀疑ღღ◈ღ,不得直接采用管理层声明替代必要的审计程序ღღ◈ღ。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积极适应数字化时代特点ღღ◈ღ,重视数据安全管理ღღ◈ღ,开发和应用数智化反舞弊工具ღღ◈ღ,有效运用数字化银行函证等方式ღღ◈ღ,提高年报审计的效率和效果ღღ◈ღ。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ღღ◈ღ,并获取充分ღღ◈ღ、适当的证据评价内部控制缺陷的严重程度ღღ◈ღ,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ღღ◈ღ,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予以披露ღღ◈ღ。
(三)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协同配合ღღ◈ღ,持续强化监管ღღ◈ღ,有效促进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ღღ◈ღ。各地方和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ღღ◈ღ,积极采取措施ღღ◈ღ,加强协同配合ღღ◈ღ,形成监管合力ღღ◈ღ,加强新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宣传贯彻不朽情缘官网ღღ◈ღ,督促辖区内有关企业严格执行新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ღღ◈ღ,加大对企业财务造假ღღ◈ღ、有关机构配合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及公开曝光力度ღღ◈ღ,将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中的有关情况ღღ◈ღ、问题建议等ღღ◈ღ,及时向财政部及有关部门报告ღღ◈ღ。
财政部ღღ◈ღ、国务院国资委ღღ◈ღ、金融监管总局ღღ◈ღ、中国证监会将继续深入实施部门联合年报通知工作机制ღღ◈ღ,按照职责分工ღღ◈ღ,加大协同配合力度ღღ◈ღ,持续强化监督检查ღღ◈ღ,密切跟踪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年报编制ღღ◈ღ、审计ღღ◈ღ、决算等相关情况ღღ◈ღ,加强信息共享与沟通ღღ◈ღ,切实压实企业年报编制者主体责任ღღ◈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责任ღღ◈ღ、其他单位有关责任ღღ◈ღ。
